7月27日早晨6时许,市渔政监督大队所属中国渔政32532执法船巡航至东经121°27′北纬33°40′附近海域,当场查获一艘从事非法收购的渔运船,船名号为“苏赣榆运02258”。
经初步调查,苏赣榆运02258渔运船于7月26日出海,向海上一些无法核实身份的渔船收购渔获物,共收得鳓鱼、鲳鱼和蟹等渔获物合计900多公斤。目前所有渔获物已被市渔政监督大队清点在册,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;该渔运船也被渔政执法船扣押回港,准备依法进行查处。
今年,农业部和江苏省出台的两个《通告》中明确规定: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;要严格监管海上收鲜船等重点对象。渔运船和捕捞船一样,都应当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的规定,如怀有侥幸心理从事违法违规作业,最终得到的只能是执法部门的严查重处。